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幅度,只要同时符合下述(    )条件,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%的增减幅度。 A.

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B.

信用证中已有条款规定数量增减幅度 C.

货物数量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,如箱、包、桶等 D.

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,如长度(米、码):体积(立方米):容量(升、加仑):重量(吨、磅)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