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教育应当坚持( ),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……”a.
改革创新 b.
以人为本 c.
传道授业 d.
立德树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教育应当坚持( ),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 - 第五章 我国重要教育法律解读 - 教育政策与法律 - 国家开发大学 | 大学网课搜题引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