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《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以下哪几项可以作为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的认定条件(   )。
A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宗教活动场所、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
B、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
C、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外,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
D、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,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